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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的问题

2017年5月19日  宁波风险投资律师   http://www.nbfxtzlaw.cn/
税的问题
税务登记包括几项内容

    税务登记包括: 
    1. 开业登记; 
    2. 变更登记; 
    3. 停业、复业登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需暂时停止经营活动的,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税务登记。停业期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到核准其停业的税务机关办理复业税务登记手续。 
    4. 注销登记;
    5. 换证、验证、丢失补证; 
    6. 初始申报:是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营业税征免界定及计税方法核定表》、《私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初始申报》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申报表。

个人的哪些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车船使用税

一、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船使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车船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仍由拥有人负责缴纳税款。
二、车船使用税的课税对象和征收税范围
  车船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行驶的车辆的船舶。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成。其中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车两类;船舶分为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两类。
  三、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和税目税率
车船使用税税额表

类别 项目 计税标准 年税额 
机动车 10座以下乘人汽车 辆 200
11座至30座乘人汽车 辆 250
31座以上乘人汽车 辆 300
二轮摩托车 辆 60
三轮摩托车 辆 80
机动三轮车 辆 80
载货汽车 吨 60
非机动车 客货三轮人力车 辆 12
人力排子车 辆 18
手推车 辆 4
自行车 辆 4
人力小三轮车 辆 6
兽力车大车 辆 30

  四、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车船使用税采用源泉控制的办法征税,纳税地点在纳税人所在地。
  五、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手续
  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北京市车船使用税纳税期限的规定为:属于纳税单位的各种机动车,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1月1日至1月15日和 7月1日至7月15日;单位应税的非机动车和个人应税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全年税额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3月1日至3月31日。
  纳税单位应将各种车辆的数量、种类、吨位等情况按照一表式要求,据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根据规定纳税。
应税车辆产权转移、停驶、报废或改变车船用途以及新购、新用、复驶须持公安交通部门有关凭证于一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手续(如无变化,可不再申报)。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也就是说,属于纳税单位的,由核算单位负责缴纳。
  六、车船使用税的减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船使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越过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贷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五)各种消防车船、洒小车、囚车、警车、防疫、救护车、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
  (六)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补充规定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不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
  (二)经市政府或市地税局批准免税的车辆。
  七、车船使用税的违章处罚
  违反车船使用税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车船使用税的减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船使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越过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贷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五)各种消防车船、洒小车、囚车、警车、防疫、救护车、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
  (六)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补充规定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不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
  (二)经市政府或市地税局批准免税的车辆。
  七、车船使用税的违章处罚
  违反车船使用税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车船使用税的减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船使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越过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贷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五)各种消防车船、洒小车、囚车、警车、防疫、救护车、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
  (六)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补充规定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不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
  (二)经市政府或市地税局批准免税的车辆。
  七、车船使用税的违章处罚
  违反车船使用税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屠宰税

一、屠宰税的纳税义务人
  屠宰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宰杀应税牺畜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宰杀应税牺畜者,也应缴纳屠宰税。
二、屠宰税的征税范围
  屠宰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屠宰生猪、菜羊、  菜牛等三种牺畜。马、驴、骡、骆驼等四种牲畜,因老、弱、病、残失去耕作能力或运输能力,经批准宰杀的,也属于屠宰税的征税范围。
三、屠宰税的税额
  屠宰税原则上按牲畜宰杀后实际重量从价计征。为了简化纳税手续,可采用定额税的形式,实行按头定额征收。根据《北京市征收屠宰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屠宰税按头征收:猪每头4元,羊每只1元,牛每头6元。
  四、屠宰税的纳税义务以生时间
  屠宰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屠宰应税牲畜的当日。
  五、屠宰税的纳税期限
  屠宰税的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屠宰税的减税
  下列项目免征屠宰税:
  (一)单位和个人、自宰、自食的生猪、菜羊、菜牛;
  (二)少数民族在宗教节日宰杀自食或分食的牛、羊。
  七、屠宰税的征收管理
  屠宰税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负责收管理,也可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金额5%付给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