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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读:第四十三条【股东表决权】
2017年7月5日
宁波风险投资律师
http://www.nbfxtzlaw.cn/
公司法解读:第四十三条【股东表决权】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本条是对关于股东的表决权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除了法定的一种情况(股东转让出资给第三人)按人数记票外,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且是以全体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来作为基数计算。但是公司法规定也可以由章程约定记票方式。
文章来源:
宁波风险投资律师
律师:
谢银忠
[宁波]
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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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nbfxtzlaw.cn/news/view.asp?id=88668081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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